债券简称:22 海普瑞 债券代码:149870.SZ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下降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
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
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
何情况下,未经安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发行的“22 海普瑞”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本期业绩情况
发 行 人 2023 年 上 半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271,289.94 万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发行人 2023 年上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2,236.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8,803.67
万元,同比下降 76.03%;发行人 2023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61.18 万元,同比减少
发行人 2023 年上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41 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 0.2643 元/
股,同比下降 75.86%。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429.75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3484 元/股。
(三)本期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肝素行业持续面临着终端去库存的严峻挑战,全球各大肝素企业普遍调
慢了生产节奏,肝素 API 的订单需求出现大幅下滑,上半年中国肝素 API 的出口数据
同比跌幅远超行业预期,发行人的 API 业务亦受到了较大冲击。同时,受累于去库存
的影响,发行人在非欧美海外市场的制剂业务亦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CDMO 业务方
面,业务收入回归常态,在为 mRNA 疫苗提供所需关键酶的订单结束后,新服务合同
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在开发的各个里程碑阶段实现收入确认,使得 CDMO 业务的收入及
利润增长承受压力。此外,发行人联营公司君圣泰申请香港交易所上市及估值变化带来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等原因导致净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按照权益法会计处理确认的
投资损失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由于该损失计入公司的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造成较
大影响。
二、影响分析
针对上述事项,安信证券保持与发行人的沟通,以便全面分析并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对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安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特出具本临时报告。
安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醒债券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及相关公告,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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