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达股份
股票代码:688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滨河南路 C-1-3 号 106 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30 号华泰证券广场 3 号楼 9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迴龙桥 15-1 号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30 号华泰证券广场 3 号楼 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3 年 9 月 4 日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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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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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隆达股份 指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伊犁苏新 指
伙)
信息披露义务 2 南京道丰 指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例下降至 5%以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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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名称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2MA775KD51H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滨河南路 C-1-3 号 106
注册地址
室
认缴资本 19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
经营范围
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02-19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4.68%;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10.5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3%;
主要股东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5.26%;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5.26%;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26%;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持股比例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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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
在其他公
信息披露 主要负责 长期居 他国家或者
性别 职务 国籍 司兼职情
义务人 人 住地 地区的居留
况
权
执行事务合
伊犁苏新 樊欣 男 伙人委派代 中国 中国 无 无
表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人南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京道丰持股比
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企业名称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MA1MDBK589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迴龙桥 15-1 号
认缴资本 1,154.43876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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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贾红刚
成立日期 2015-12-25
陈刚持股 22.8090%,贾红刚 16.7238%,张薇 8.5362%,马仁敏
主要股东 7.6221%,沈晓磊 7.5362%,张琛 7.5245%,赵耿龙 6.5796%,何
晖等 10 位持股比例低于 5%的自然人
是否取得其
在其他公
信息披露 主要负责 长期居 他国家或者
性别 职务 国籍 司兼职情
义务人 人 住地 地区的居留
况
权
执行事务合
南京道丰 贾红刚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伙人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人伊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犁苏新持股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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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说明
南京道丰系为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伊犁苏新的管理人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内部跟投制度要求,由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出资设立
的员工跟投平台。南京道丰和伊犁苏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伊犁苏新的一致行
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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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隆达股份 12,342,845 股,持股比例由
原 5.0072%降至 4.999995%。
二、信息披露人未来 12 个月对所持有隆达股份增减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伊
犁苏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461,187 股,南京道丰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384 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伊犁苏新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7,700 股,南京
道丰已通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时间届
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
及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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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隆达股份 12,360,545 股,占隆达
股份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5.0072%,前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隆达股份 12,342,845 股,占隆达
股份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4.999995%,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持有隆达股份
持股比例为 0.015%。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无限售条件
伊犁苏新 12,323,574 4.9922 12,305,874 4.985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南京道丰 36,971 0.015 36,971 0.015
流通股
合计 - 12,360,545 5.0072 12,342,845 4.999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有的隆达股份股份 17,700 股。
价格区间(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股) (%)
集中竞价交 2023 年 9 月 4
伊犁苏新 25.16-25.49 17,700 0.0072
易 日
南京道丰 - - - 0 0
合计 - - - 17,700 0.007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隆达股份 12,342,845 股,占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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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4.999995%,持股比例已减至公司股份总数的 5%以下。
三、其他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隆达股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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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隆达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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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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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盖章):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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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
联系人:隆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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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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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
称 公司 在地 街道翔云路 18 号
股票简称 隆达股份 股票代码 688231
信息披露义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
信 息 披 露 义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
务人 1 注册 尔果斯市滨河南路 C-1-3 号
务人 1 名称 业(有限合伙)
地 106 室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 南京市鼓楼区迴龙桥 15-1
务人 2 注册
务人 2 名称 (普通合伙) 号
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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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12,360,545 股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5.0072%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减少 17,700 股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0.0072%
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的股份变动
的 时 间 及 方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式
是否已充分
披 露 资 金 来 不适用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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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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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盖章):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