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3-055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亲自和委托出席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夏爱
东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华
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及关联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能国际)分别持有的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四川公
司)51%、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与华能集团和华能国际签署相关股
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款总金额为 857,853.22 万元,以 2023 年 3 月
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各方根
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对方未就交易标的未来盈利
数据进行担保,亦未约定补偿或回购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能集团本次拟变更承诺,与公司聚焦西南地区流域开发运营
的战略规划相符,且收购华能四川公司将增加公司在四川省岷江、嘉陵江、大渡
河等流域的水电运营开发,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西南区域的市场领先优势,有利于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华能集团变更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一、议案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