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3-06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的
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英诺”)
拟与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城运”)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光伏等新业务的发展,扩大产能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英诺拟
向常州城运租赁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锦程路 8 号的部分厂房和办公室,合计面积为
为 862.11 万元。
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英诺光伏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英诺”)正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待设立完成后将与常州英诺、常州城运签订三
方协议,由江苏英诺承接租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相关产业的投资管理、收益管理和经营管理;建筑材料(除
危险化学品)、建筑设备的销售、租赁;楼宇智能化设备的销售、租赁;物业服
务;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拟租赁房屋坐落于常州市武进区锦程路 8 号,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 1339.19
㎡,车间建筑面积 11791.24m?,合计建筑面积 13130.43m?。
办公室房屋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计 3 年
整(免租装修期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装修期内水电等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
车间房屋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计 3 年
整(免租装修期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装修期内水电等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
第 1-3 年,年租金为人民币:贰佰捌拾柒万叁仟柒佰圆(?2,873,700 元)。
总租金为人民币:捌佰陆拾贰万壹仟壹佰圆(?8,621,100 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租金每 12 个月支付一
次,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水平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租赁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今年以来,公司的 TOPCon 激光 SE 直掺设备在提效、产能、碎片率等多项关
键指标上获得多家重要客户的认可,累计签约近 20 GW,并将开发系列化激光设
备持续服务客户。因此,公司计划租赁新的生产场地,满足光伏等新业务的产能
需要。
本次租赁厂房的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