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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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号)。为顺利完
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5);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
告编号:2023-056),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5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名股东代表监事,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监事
会主席,聘任了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5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廖垚先生(董事长)、罗凌先生、李洪流先生、杜晋钧先生。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程国强先生、许明伟先生、朱宁先
生、熊政平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廖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一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合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委员许明伟先生(独立董事)、程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罗凌先生、程国强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廖垚先生、熊政平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廖垚先生、朱宁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李洪流先生、熊政平先生(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陈锐锋先生(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张波先生、夏坤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六届监事会选举陈锐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三、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杜晋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
 任何勇先生为公司总裁高级助理;
  董事会秘书李洪流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姜晨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993058
  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5 栋 5 层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靖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市东一元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李靖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000 股,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披露日,田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上述届满离任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会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
管理。
  公司对李靖彬先生、市东一元先生、曾琰女士、杨军先生及田丹女士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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