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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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
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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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吕庆荣女士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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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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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路投票”。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00-3: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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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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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 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计投
票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 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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