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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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3-041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
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以 5.06 元/股对首次授予的 90 名激励对象、以 9.38
元/股对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 527,680 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261,199,273 股,注册资本减少至 261,199,273 元。具体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光学: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公
告》(编号:2023-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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