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5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由于 1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认
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 713 人调整为 695 人,期权数量由原 7,453.38
万份调整为 7,266.70 万份,注销 186.68 万份;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认定为
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 450 人调整为 428 人,期权数量由原 2,420.655 万份
调整为 2,212.6079 万份,注销 208.0471 万份。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47 元/份调整为 16.54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13.973 元/份调整为 13.966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告 2023-049 号《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公告》)。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应注销
股票期权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调整完成,调整后,公司第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47 元/份调整为 16.54 元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973 元/份调整为 13.966 元/份。本次
注销以及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