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辞职暨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帕瓦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核心技术人
员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徐宝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徐宝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徐宝和,男,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尧富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湖南杉杉新能
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徐宝和先生通过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参与了公司IPO战略配
售,徐宝和先生持有资管计划11.07%的份额。徐宝和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徐宝和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
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研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归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徐宝和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辞
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
现徐宝和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结合林可博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以及其未来对
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其为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林可博先生简历如下:
林可博,男,199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年5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助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林可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
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
完整的研发体系、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
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92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
数的比例为22.55%。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人数无变动,具体情况如
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张宝、程磊、徐宝和、邓鹏
本次变动后 张宝、程磊、邓鹏、林可博
本次调整后,徐宝和先生所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仍在公司任职,承
诺遵守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的约定,并将继续发挥技术特点,
对公司研发团队做好支持。
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林可博先生,加入公司四年多来,为公司主营
业务的技术发展与产品品质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次新增认定,有助于增强研
发团队的积极性、稳定性,夯实公司的研发实力。
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
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平台建设,已构建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
专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扩大研发人员
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等措施切实保护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研发团
队结构完整、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力量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
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
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