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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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股份”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可转债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天铁股份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天铁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8 号”文核准,浙江天铁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399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99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290 号”
文同意,公司 3.9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天铁转债”,债券代码“123046”。
   根据《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
                    “天铁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9 月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天铁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17.35 元/股。
(公告编号:2020-064),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天铁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为 10.12 元/股,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1-110),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天铁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为 5.90 元/股,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 公 告 编 号 : 2021-162 ), 因 公 司 向 20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 新 增 股 份
生效。
(公告编号:2022-039),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72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39 万股股份,“天铁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6.74 元/股,自 2022 年
(公告编号:2022-121),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天铁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为 3.94 元/股,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3-076),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天铁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为 3.91 元/股,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
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 中 至 少 十 五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不 低 于 当 期 转 股 价 格 的 130.00% ( 含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
  (二)赎回条款的触发情况
  自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天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91 元/股)的 130.00%(含 130.0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了《关于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
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天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提前赎回全部“天铁转债”,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加当期应计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铁股份本次行使“天铁转债”提前赎回权,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天铁股份本次提
前赎回“天铁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许   超          张华阳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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