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之星 2023-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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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
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股份 113,964,75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份的 43.543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股份 22,100 股,占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0.008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782,94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1.44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3,973,755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69,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3%。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3,981,755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7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3,986,855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3,782,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北京市
大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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