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
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奕瑞科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技签订《保荐协议》,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奕瑞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科技未发生按有关规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在持续督导期间奕瑞
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访等方式,了解奕瑞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科技业务情况,对奕
瑞科技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
荐机构督导奕瑞科技
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律、法规、部门规章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
诺
保荐机构督促奕瑞科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为规范等
制度
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
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核查,奕瑞科技的内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
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奕瑞科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漏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报告的情况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奕瑞科技不存在控股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股东,奕瑞科技及其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奕瑞科技不存在控股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股东,奕瑞科技及其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存在前述应及时向上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2023 年 1-6 月(以下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简称“报告期”),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情况
《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对上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
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
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 1-6 月,奕瑞
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数字化 X 线探测器等核心部件属于行业壁垒较高的行业,全球市场能形成规模
化生产的厂家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目前已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与
此同时,该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经济回报可能吸引更多的新进入者,如果
国内外潜在竞争者不断进入,将导致数字化 X 线探测器市场竞争逐步加剧。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产品研发、质量管理、营销渠道、供应链优化等方面继续
保持竞争优势,或现有竞争对手和行业新进入者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和技术创新等方
式抢占市场,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公司业务发展速度放缓的风险
近年,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出货量快速增长。全球医疗设备数字化升级趋
势、工业无损检测及安全检查领域细分市场需求上升、产业链向中国大陆转移以及
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等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等因素,刺激了包括数字化 X 线探测器
等核心部件市场需求和行业景气度的不断提升,为公司高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
环境。未来,如果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数字化 X 线探测器等核心部件市场需求大幅
下滑,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的快速发展,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三)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下游应用领域较多,如果未来出现革命性的新技术,且公司未能及时
应对新技术的迭代趋势,未能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终端需求,
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削弱。
同时,公司注重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投入,未来预期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
入比例,但由于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耗时较长且研发结果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如果出现研发项目失败、产品研发未达预期或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缺乏竞争力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知识产权保护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数字化 X 线探测器是典型的高科技产品,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产品
创新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多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且公司在高
压发生器、组合式射线源等新核心部件上也已掌握多种核心技术,并将在此基础上
开展持续的技术创新。此外,公司需要向供应商提供定制化原材料如 TFT SENSOR、
PCBA 等相关的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虽然公司已和相关供应商签订了保密
协议,但仍无法完全消除技术泄密的可能性。同时,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档案
管理出现漏洞等原因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核心技术是公司竞争优势的重
要载体,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受到侵害,将会对
公司竞争优势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五)汇率风险
目前,公司与境外客户及一部分境外供应商主要使用外币定价、结算,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
品出口价格的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外销收
入占比较高,人民币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公司汇兑损益金额。报告期内取得汇兑收益
(六)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联影医疗(688271)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冠宇(688772)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6.25 万张。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可转债
价格波动影响,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会相应发生变动,将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营业收入 95,719.61 72,060.77 3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463.51 27,644.64 1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7.52 11,268.06 -2.4%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化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0,823.88 387,672.05 3.39%
资产总额 611,932.84 581,873.25 5.17%
注:2022 年 1-6 月、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经立信所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19 2.72 17.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18 2.72 16.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8 8.47 减少 0.29 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49 14.63 减少 2.14 个百分点
注:上述财务数据及指标未经审计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本期平板探测器销售稳定增长,高压发生器及其他核心部件销售快速增长所致。
元,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高出 2,128.52 万元,主要系公司战略投资的联
影医疗(688271)股价波动,导致本期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
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全产业链技术发展趋势为导向、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的数字化 X
线核心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数字化 X 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组
合式射线源、球管等新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医学
诊断与治疗、工业无损检测、安全检查等领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
方面:
(一)技术优势
技术创新是推动科技型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积累
和持续创新,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并不断开发新产品。目前公司拥有
数字化 X 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研发过程中掌握了 TFT 传感器、
CMOS 传感器、读出芯片、探测器电子学和上位机 SDK、图像校正软件的设计能力,
在生产过程中掌握了碘化铯蒸镀和封装、硫氧化钆的 OCA 贴附等工艺诀窍。在此基
础上,公司逐渐掌握了传感器设计和制程技术、CT 探测器技术、闪烁材料及封装工
艺技术、读出芯片及低噪声电子技术、X 光智能探测及获取技术、探测器物理研究
和医学图像算法技术,成为了全球为数不多的、掌握全部主要核心技术的数字化 X
线探测器生产商之一。此外,公司掌握了高压绝缘技术、高压逆变电源拓扑技术、
特种辅助电源技术等新核心部件技术,且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中,已搭建横跨多个
产品领域的 X 线核心技术矩阵。
(二)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由多名行业内专家组成的技术管理团队,团队在平板显示和医学影像
等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敏锐的市场嗅觉,能前瞻性地把握行业的发展方向并制
定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同时,公司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梯队合理的研发队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 440 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约 76%,硕士
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约 34%,专业涵盖数字 X 线探测器、闪烁体、高压发生器、组
合式射线源、球管、准直器等不同领域,涉及新核心部件业务的研发人员超过 50 人。
此外,公司持续加强供应链、市场销售、质量管理、人力资源、项目管理等业务部
门的中层管理团队及人才梯队的培养和组建,并以上海总部为核心、国内及海外各
业务子公司为卫星,健全了人才识别、发展及留用的各项制度,并通过限制性股票
激励等长期持续的激励手段,有效激发积极性。卓越的专业实力和优秀的人才队伍
确保了公司产品技术及服务领先,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三)客户资源优势
随着公司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提升,公司在行业内逐步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与柯尼卡、锐珂、富士、西门子、飞利浦、安科锐、DRGEM、联影医疗、万东医疗、
美亚光电、朗视股份、宁德时代、正业科技、日联科技等国内外知名厂商均建立了
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数字化 X 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组合式射线源是影像设备的核心部件,决定
了整机系统的成像质量,其成本占整机成本较高。整机厂商在选择 X 线核心部件过
程中,注重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产品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检验、测试、改良,
达到整机厂商的标准后,才能进入其系统配套体系。整机厂商在合作初期对核心部
件企业的生产场地、流程控制、质量体系、经营资质等进行专人定期的评估和审核,
综合评估探测器企业的研发实力、工艺水平、交货周期、售后响应速度等条件后方
能确立合作关系,且整机厂商在与核心部件企业达成合作后,还会进行定期的场地
流程复核,以确保核心部件生产环境及流程控制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因此,整机厂
商与核心部件生产企业之间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这种稳
定的合作关系与优质的客户资源已成为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四)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处于高端装备制造业,自设立以来就一直重视产品的品质,以“客户满意、
技术先进、执行法规、过程控制、及时准确地交付一流产品”为公司的质量方针。公
司在产品的设计之初就严格按照国家标准 GB9706 系列医疗电气设备以及行业标准、
IEC60601 系列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并进行严格的设计论证、样机验证确认和
可靠性测试,以确保设计质量。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先进的技术工艺、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品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相继通过
ENISO13485:2016、MDSAP、KGMP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多项产品获得 NMPA
注册、FDA 注册、CE 认证及 NRTL 认证。同时公司的产品经过检验、测试、评估
获得系统厂商的认可,成功进入众多国内外知名影像设备整机厂商的配套体系。优
秀的产品品质优势使得公司的产品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为公司开拓海内外市场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凭借高素质的客户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从
售前技术整合、注册申报、量产支持、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支持服务。公司客服团
队既有行业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员,亦有具备国际化视野的留学归国人员,能够为全
球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此外,在国内市场,公司作为本土化供应商,建立了 24 小时
售后服务团队,极大地缩减产品维修周期;在海外市场,公司以奕瑞美国、奕瑞欧
洲、奕瑞韩国等境外子公司为区域中心,在美国、德国、韩国、印度、日本和墨西
哥等地均建立了海外客户服务平台,共同面向北美、南美、欧洲、亚太及环地中海
地区客户提供高效的售后服务支持,尽可能地降低了相应客户的维修成本,获得了
广泛认可。公司以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高素质的客户服务团队、全球 7*24 小时的
服务响应、业内较为领先的客户服务水平,赢得了客户的好评,并为公司的市场开
拓夯实了基础。综上,2023 年 1-6 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发展新动能,持续投入较多研发费用,公司的研发投入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1,954.78 10,543.25 13.3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11,954.78 10,543.25 13.3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2.49 14.63 降低 2.14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二)研发进展
单位:万元
预计总投 本期投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拟达到目标
资规模 入金额 金额
高分辨率探测器已
完善产品系列,
形成产品家族,可满
提高产品性能,
静态平板 足各类主要应用,完
形成更具优势的
应用解决方案,
术及应用 测器的开发和批量
保持产品的市场
出货;完成集成iAEC
领先地位
功能的探测器量产;
提高产品性能,
部分高帧率、高可靠
针对不同应用形
动态平板 性产品已进入销售,
成完整解决方
案,扩大产品优
术及应用 动态探测器完成实
势,占据市场领
现量产;
先地位
针对不同应用,
实 现 超 大 尺 寸 闪 烁 完成关键材料及
体的生长和耦合,相 晶体的工艺开发
新型材料
及工艺
医 用 高 端 闪 烁 陶 瓷 模量产,填补国
材料已进行送样; 内空白,争取市
场领先
完 成 研 发 端 基 于 材 提高产品性能,
线阵探测 料、器件及算法的线 形成覆盖低、中、
应用 部 分 新 型 线 阵 探 测 品家族和完整解
器已经批量出货; 决方案,增大市
预计总投 本期投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拟达到目标
资规模 入金额 金额
场份额
目前已完成大面阵 开发新型 CMOS
CMOS 探测器、基于 探测器、CT 探测
新型探测 CMOS 的 128 级/256 器、TDI 探测器、
器 级 TDI 探测器、CT SiPM 探 测 器 、
探测器核心部件的 CZT 光子计数探
开发及送样; 测器
开发了基于 BGA 封 高性能、高通道
装 64 通道、16 位 ADC 转换的读出
探测器芯
片
片,已应用到部分 及高性能 CT 探
LDA 探测器等产品 测器读出芯片
针对相关应用新需 产业化,形成产
求,完成部分新核心 品及解决方案的
并推进基于客户需 竞争优势及市场
求的增值服务项目 占有率
合计 100,000.00 11,954.78 80,478.91 / /
注:本期投入研发费用金额包含公司报告期内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
(三)研发成果
公司继续坚持以新产品、新技术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新增各类型
知识产权申请 8 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 5 项(以专利公开日期为准);报告期内新
增各种 IP 登记或授权 27 项(以获得证书日为准),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9 项。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 IP 登记或授权共计 42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2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9.6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17,672.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055.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16.9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
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07 号)予以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1,435,01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债券的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 6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 143,501.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
值税)共计 1,369.65 万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42,131.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39 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5,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等人民币 815.72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9,128.4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余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存放主体 初始存放金额
额 方式
花旗银行 上海奕瑞
(中国) 2020 年 9 月 光电子科 已 注
有限公司 11 日 技股份有 销
上海分行 限公司
苏州银行 上海奕瑞
股份有限 2020 年 9 月 光电子科 已 注
公司太仓 11 日 技股份有 销
支行 限公司
招商银行 上海奕瑞
股份有限 121909224210318 光电子科 65,000.00 - 已 注
公司上海 技股份有
截止日余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存放主体 初始存放金额
额 方式
自贸试验 限公司 销
区分行
中国民生 上海奕瑞
银行股份 2020 年 9 月 光电子科
有限公司 11 日 技股份有
上海分行 限公司
苏州银行
奕瑞影像 已 注
股份有限
公司太仓 销
有限公司
支行
招商银行
奕瑞影像
股份有限 已 注
科技(海
公司上海 121941209010330 不适用 不适用 -
宁)有限 销
自贸试验
公司
区分行
合计 199,474.62 59,128.46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元,收到大额存单收益人民币 177.80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等人民币 820.5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 79,553.74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存放主体
金额 额 方式
招商银行 上海奕瑞
上海自贸 2022 年 10 光电子科
试验区分 月 28 日 技股份有
行 限公司
上海奕瑞
中国银行
上海浦东 455983560538 44,350.73 27,186.90 活期
月 28 日 技股份有
支行
限公司
奕瑞影像
兴业银行
科技(合
合肥分行 49901010010258612 不适用 不适用 9,375.35 活期
肥)有限公
营业部
司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存放主体
金额 额 方式
上海奕瑞
工商银行 光电子科
海宁支行 技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142,651.00 79,553.74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
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情况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
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150.25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收益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率(年化)
招商银行单位
大额存 单 2021
年第 567 期产品
招商银行大额
存 单
CMBC20210567
合计 4,150.25 - - - - -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股份增减 增减变动原因
变动量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派以资本公积向
Tieer Gu 9,000 12,600 3,600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
Chengbin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
Qiu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实际控制人、董事、核
曹红光 0 0 0 -
心技术人员
杨伟振 实际控制人、董事 0 0 0 -
Richard 派以资本公积向
董事 15,000 21,000 6,000
Aufrichtig 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
张彦 独立董事 0 0 0 -
章成 独立董事 0 0 0 -
高永岗 独立董事 0 0 0 -
丰华 监事会主席 0 0 0 -
范训忠 职工代表监事 0 0 0 -
林雷 监事 0 0 0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方志强 0 0 0 -
员
赵凯 财务总监 0 0 0 -
邱敏 董事会秘书 0 0 0 -
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截至报告期末,间接持股情况如下:Tieer Gu
通过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Chengbin Qiu 通过上海奕原禾锐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曹红光
通过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杨伟振通过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范训忠、
方志强、邱敏通过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