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6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
年9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结合的方式召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62)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