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300619 证 券 简 称 :金 银河 公 告 编 号 :2023-071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事会 全 体 成员 保 证 信息 披 露 的内 容 真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或 重 大 遗漏 。
佛 山 市 金 银 河 智 能 装 备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公司 ”)于 2023 年
审 议 通过 了《 关于 延长 公 司 2022
年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有 效 期 及 授 权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 现 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 司 于 2022 年 9 月 7 日 和 2022 年 9 月 23 日 分 别召 开 第四 届董事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和 2022 年 第 二 次 临时 股 东大 会 ,审 议 通过 了《关 于 公司符合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条 件 的 议 案》等与 2022 年 向 特定 对 象发 行股票(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相关 的 议案 ,公司 本 次发 行 决议 的 有效 期 和股东大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或 董 事 会 授 权人 士 办理 本 次发 行 相关 事宜 的 有效 期 为:自股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12 个 月 内 有 效,即 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鉴 于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东大 会 决议 有 效期 即 将届 满,为 继续 推进本次
发 行 相 关 工 作 的 顺 利 推 进, 公 司董 事 会于 2023 年 9 月 5 日 召 开第四届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过 了 《关 于 延长 公 司 2022 年 向特 定 对象发行股
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有 效 期 及 授 权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 同 意 将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股 东 大会决 议的有 效期及 授权董 事会或 董事 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行股 票相关 事宜的 有效期 延长至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发 行 股票 批 复规 定 的有 效期 截 止日 。除延长上述
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发 表 了同 意 的独 立 意见 。
上 述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股东 大 会审 议 。
特 此 公 告。
佛 山 市 金 银 河 智 能 装 备 股份 有 限公 司董事 会
二 ○ 二 三 年 九 月 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