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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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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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1102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章启诚先生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股东、来宾情况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会议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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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股东请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
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事项相关。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议案 1 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
记名投票的股东在议案 1 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
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
案投票无效处理。
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
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
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
按照弃权计算。
五、大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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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 年
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 母 公 司 期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
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积极分享经营发展成果,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定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2.40%。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
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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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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