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7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2023年9月21日15:0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年9月21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
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证券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9月19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许丽君、周旭明;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
六、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亚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
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特别说明事项:
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