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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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3-06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4 日 9:15 -15:00 期间
的任何时间。
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9 名,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共计 242,310,58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278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
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9 名,代表股份 28,846,12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712%。
   公司独立董事吕民远先生作为征集人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3 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
董事吕民远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214,464,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033%。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名,代
表股份 27,846,1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51%。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
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36,468,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48%;
反对 3,882,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5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63,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960,252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
  法 >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36,498,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75%;
反对 3,851,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2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94,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960,252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
票 激 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236,491,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947%;
反对 3,858,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5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87,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960,252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39,92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36%;
反对 2,390,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6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45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0,05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73%;
反对 2,260,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2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8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38,964,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92%;
反对 3,078,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05%;弃权 267,12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500,3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0,050,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73%;
反对 2,260,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2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8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39,648,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14%;
反对 2,577,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36%;弃权 8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183,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份的 0.29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39,725,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33%;
反对 2,584,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6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261,4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 股份相关事宜
的 议 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0,118,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952%;
反对 2,192,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4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53,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0,203,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05%;
反对 2,106,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739,2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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