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苏银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
构”)作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江苏银行提前赎回“苏银转债”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7 号)的核准,江苏银行已于 2019 年 3 月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20,0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1 号文同意,
公司发行的 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苏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53”。“苏银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
之日(2019 年 3 月 20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9 月 20 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 年 3 月 13 日)止。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苏银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7.90 元/股。
“苏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7.9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7.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起生效。
“苏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7.56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7.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监许可[2020]29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公司 A 股总股本 11,544,522,82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股份。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
为 3,225,083,672 股。“苏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7.28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6.69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起生效。
“苏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6.6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6.3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
“苏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6.37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5.9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苏银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5.97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5.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
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
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苏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5.48 元/股)
的 130%(含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苏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审议情况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苏银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赎回权,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苏银转债”,并同意授权经营
层或经营层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后续“苏银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赎回条件、赎回日期、最后交易日、摘牌日、赎回价格、赎回程序、付款方法、付款
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江苏银行本次提前赎回“苏银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
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
前赎回“苏银转债”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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