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577,76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15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允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1,497,464 99.6278 80,304 0.372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楷莹、殷欣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