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0,246,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1158%。
通 过现 场 和 网络 投 票 的股 东及 股东代 表 5 人,代 表公司 有 表决权股 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33,9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76%。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123,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27%;反对 1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843%;反对 12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123,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27%;反对 1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0,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843%;反对 12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62,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39%;反对 1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07%;弃权 182,8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095%;反对 1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72%;弃权 182,834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8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145,4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93%;反对 1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928%;反对 1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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