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遗产继承),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何
晓凌、唐健裕及唐健骏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何晓凌、唐健裕及唐健骏将
继承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唐杰维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已于近日取得广东省佛
山市南海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 何晓凌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20219721112****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怡翠花园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 12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 唐健裕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68220000613****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文教前锋村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 12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注 1:唐健裕先生为公司现任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 唐健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48120010903****
住所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启明南路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大道 12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注 1:何晓凌女士与唐健裕先生、唐健骏先生为母子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唐杰维先生辞世。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出具的
(2023)粤佛南海证字第 18922 号《公证书》,唐杰维先生生前持有公司股份
晓凌、儿子唐健裕、儿子唐健骏、父亲唐怡汉、母亲蒙海莲共同继承。唐怡汉先
生和蒙海莲女士均表示放弃继承唐杰维先生的上述遗产。因此唐杰维先生的上述
遗产由何晓凌、唐健裕、唐健骏共同继承,经何晓凌、唐健裕、唐健骏协商一致,
上述遗产的五分之一份额(即 6000000 股)由何晓凌继承,上述遗产的五分之二
份额(即 12000000 股)由唐健裕继承,上述遗产的五分之二份额(即 12000000
股)由唐健骏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晓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本次权益变动未触
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本 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0 6,000,000 2.28%
何晓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6,000,000 2.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0 12,000,000 4.55%
唐健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2,000,000 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0 12,000,000 4.55%
唐健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2,000,000 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0 0 30,000,000 11.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30,000,000 11.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继承(非交易过户),变动后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注 2: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故计算比例时采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有公司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为 11.38%,成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权益的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益变动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