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担任广西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
向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所持有的广
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基于上市公司及交易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对广西能源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广
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制度》。
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广西桂东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于修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对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
记。
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
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一创投行认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
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程 洋 武凯华
项目协办人:
左胜强 张 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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