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北京晶品特
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陈湘安、吕鹏、李奔(以下统称“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
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提名程
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
陈波先生、王小兵先生、王进先生、刘鹏先生、吴琳先生、涂余女士作为本
次提名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
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波先生、王小兵先生、王进先生、刘鹏先生、吴琳先
生、涂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三、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提名程序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陈湘安先生、吕鹏先生、李奔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收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湘安先生、吕鹏先生、李奔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湘安先生、吕鹏先生、李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湘安: 吕 鹏: 李 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