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荣生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本次提
名已征得杨荣生先生同意,杨荣生先生是注册会计师,且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上市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
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我们认为,杨荣生先生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
定中要求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提名杨荣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蔡可青、黄跃刚、杨大贺、黄舸舸、王鹍
二O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