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8月31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实
施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公司股份1,810,042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00.00万股的比例为0.018%,回购
成 交 的 最 高 价 为 10.76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10.64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5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和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三、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次回购公司股份1,810,042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00.00万股的比例为0.01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76元/股,最低价为10.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