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4 日,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宜发
表独立意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也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实施后,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
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坚刚 胡旭东 曹衍龙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