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
心 A 座 33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
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04,397,056 98.5124 7,616,197 1.4874 2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