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湘邮科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4: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
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 股东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
果
(十) 2023 年 9 月 14 日 15:00 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
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湘邮科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大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
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
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
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
全。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
供发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
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
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
不予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
为静音状态。
议案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
速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与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用来进行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或财务状况符合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
司认定其他企业所欠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额度 2 亿元,融资期限从
前一日为止(相关具体协议起止日期以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文
本为准)。该额度包含在《关于向有关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 2023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的融资额度内。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发生应收
账款保理融资金额 1.48 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本次保理融资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关联方名称: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
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002-2
法定代表人:高木兴顺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
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公共设施、房屋、
基础设施租赁业务;信息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交通
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租赁业务;
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入 6,800.79 万元,净利润 1,787.55 万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宇邮电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 29.12%股权,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环宇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环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相关内容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方式采用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保
理融资费率,参照行业、市场价格水平,以同期相应期限的央行 LPR
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保理业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
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
有积极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
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
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 位关
联董事回避,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赞
成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位关联监事回
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