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骏成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俊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 2022 年度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议
案》,补充履行了必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公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司全体财务人员、信息
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 披露相关人员积极学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 习《企业会计准则》 《上
务,未及时对上述事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及信息披露义务 准则》等内容,不断提
升财务、信息披露人员
的专业能力及信息披
露意识,强化财务会计
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
性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息披露相关人员积极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学习《企业会计准则》
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务,未及时对上述事 治理准则》等内容,不
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断提升公司相关人员
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公司治理相关专业
知识及信息披露意识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关于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声明、承诺
是 不适用
与保证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交易所针对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未及时履行相应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出具的监管函;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息披露相关人员积极学习《企业会计准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内容,不断提升财
务、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能力及信息披
露意识,强化财务会计相关信息披露的
准确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立 吴 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