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就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查了周国建先生、张国强先生、徐鸿先生、刘卓明先生、郑
晓女士、章洁女士、周骏先生的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员。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二、我们认真审查了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认
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三、本次聘任经历了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审议等选聘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选举周国建先
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国强先生、徐鸿先生为副董事长;同意董事会
聘任徐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刘卓明先生、郑晓女士、章洁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周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晓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沈凯军 费锦红 翁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