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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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7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
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227,416,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2 名(代表 4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225,97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
东共计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45,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27,014,3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02,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883,3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85,828 股的 87.75%;402,5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226,341,94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074,928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210,9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85,828 股的 67.29%;1,074,928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71%;
  表决结果:227,004,9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11,9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873,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85,828 股的 87.46%;411,9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5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227,014,3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02,500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883,3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3,285,828 股的 87.75%;402,5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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