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15—15:00。
关规定。
股份240,642,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注: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7,706,1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569,967,541
股)。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
股份240,588,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418,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国建先生、张国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刘卓
明先生、周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六人与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换届选举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240,59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凯军先生、费锦红女士、翁胜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以上三人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六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40,59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240,59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240,59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小军先生、谭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金若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40,59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 240,59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66,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
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