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2023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纪伟毅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向符合条
件的12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
日,首次授予价格为6.18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