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文
件。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监
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