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蒋稳
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
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彤
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并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通过公司的公告栏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相符。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子公
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领取薪酬。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
励对象的其他人员。
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