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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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和审慎、负责的态度,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规划需要,有利于优
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从而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转让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牛晓峰 任海云 焦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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