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3-086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0,549,079.9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2,287,563.39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 元人民币
现金。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
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
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8.1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9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9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
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 7
号厂房栋 4 层 01 号    联系人:王雅莉
   电话:027-87293748   传真:027-87293748
七、备查文件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