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0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江华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职工代表 103
人,会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鲜春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
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鲜春艳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四川工业学院,本科学历。鲜春艳女士曾先后任职于成都科力电
子研究所、四川红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助理、销售专员、
区域经理。现任公司客服综合部经理和营销管理与支持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鲜春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
下情形:(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经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