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3-02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文化基金”)投资 2 亿元人民币,成为其有限合伙人。详见公司于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1-013)。
文化基金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3 日,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
金编号为:SD3275,备案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6 日,基金管理人为海通创意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投资收益相关情况
自 2016 年 9 月起,文化基金进入退出期。根据合伙协议,文化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进行了一次收益分配。根据分配方案,本次公司收到的项目退出收
益分配款为 2,642,759.85 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文化基金项目退出收益分配款将计入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
科目,影响公司税前利润 2,642,759.85 元(未经审计)。
上述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经审计数为
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