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定于 2023年9月6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已于202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公告。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和要求。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9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23年8月31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案》;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或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属于普通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2、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顾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选举袁翔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
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
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4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4107。
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浦四金、袁薇艳
联系电话:0573-84518146,传真:0573-84518146
联系邮箱:pusijin@sf-bearing.12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周引春先生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浦志林先生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顾美娟女士投X3票 X3票
对候选人沈持正先生投X4票 X4票
对候选人单亚元先生投X5票 X5票
对候选人浦四金先生投X6票 X6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苏建林先生投Y1票 Y1票
对候选人汪萍女士投Y2票 Y2票
对候选人顾骅珊女士投Y3票 Y3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顾新强先生投Z1票 Z1票
对候选人袁翔飞先生投Z2票 Z2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对于提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对于提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对于提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的任意时间。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本人名义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应选人数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人
选举周引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浦志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顾美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沈持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单亚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浦四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应选人数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人
选举苏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汪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顾骅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应选人数
应选票数
案》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袁翔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
的空格内。
附件 3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