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3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经审慎研究,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
债券募投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建德一期 25MW/50MWh 储能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
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 币 3,000,000,000.00 元, 扣除 各项 发行 费用后 ,实 际募 集资 金净额为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
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
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
上网项目
合计 320,938.68 300,000.00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
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
上网项目
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
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70MWp 农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
晶科海南 2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
目
合计 504,061.69 303,198.27
注:1、因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
下简称“铜陵项目”)完工结项,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
铜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6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2022-158)。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
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个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30亿元的差异为账户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97,668.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36 万元。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4,630.9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
目使用 174,597.01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3.9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余额为 123,037.0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 3,972.1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27,009.22 万
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456.44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于2023年3月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后纳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6个月。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建德市,为电网侧储能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及土地租赁
协议的签署,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审批手续。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
公司建德市供电公司于2023年4月内部评审通过该项目的接入方案,并报送至国
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市供电公司审批。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
市供电公司意见,该项目需待纳入《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后再
进行最终评审。公司现已将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申请纳入规划的相
关资料提交至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等待浙江省能源局进行统一评审。由于该项目
接入方案正在办理批复中,项目的电气建设方案无法最终确定,为避免后期返工
风险,该项目暂无法开工建设。此外,目前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的
送出线路工程计划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建设,因此该项目的并网时间将受送出线
路工程的竣工时间所影响,目前该送出线路工程暂未开工。
综合考虑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流程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以及当地电网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
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4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调整建德一期 25MW/50MWh 储能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客
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主要为避免因接入系统方案的不确定性增加项目额外成本,以及
考虑配套送出线路建设进度对项目并网的影响,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将全力协调有关部门,尽早取得接入批复,统筹有序推进建德一期
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监管要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
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有助于保障项目投资效益,更好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