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3-059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按 3.52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564,52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注销回购
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
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
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 3204
   申报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4 日
(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联系人: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0-37850968
   传真号码:020-37850938
   电子邮箱:600098@gdg.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
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州发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