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
对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所提供及我们所能取得的资料,未发现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所提供及我们所能取得的资料,未发现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规范,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得到严格管控,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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