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2021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并提出如下的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的审核意见》签名页。)
监事签名:
曹 晖
翟彩琴
陆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