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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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9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张正萍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
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
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人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 1,385.8375 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
手续。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申薇女士是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
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
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尤峥、李玮、
周昌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简称“ESG”)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
成立 ESG 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工作的有
效实施。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委员
    ESG 委员会         张正萍        李开国、尹先知、申薇
  ESG 委员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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