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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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
 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29)。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
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张羿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
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
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江
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张羿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
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
事项: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
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
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吕振亚、沈志勇、秦建、张羿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
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31)。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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