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现
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人民币 127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06%。上述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司所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
求所产生,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果刚 张涛 王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