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
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
期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期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有 3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因此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
此,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由
万股(调整后)
,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403.20 万股(调整后)调整为 341.60
万股(调整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第二期激励计划和 2021 年第二期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的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 2021 年第
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 85.40 万股。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1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