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
席董事 8 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