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3-03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到龄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1 名激
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以上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计 425,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79%,回购价格为 2.839 元/股,
回购价款总计 1,209,158.49 元(未包含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35,729,238 股减少至 735,303,32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735,729,238 元减少至 735,303,328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杭州解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